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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十德文化】养亲有责 谏亲得法
  (文源李兵役)做儿女的赡养父母,是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。我们每个人从出生,到生活能够自立,都是父母一手扶持起来的。父母为我们的成长进步,付出了大量精力、体力和财力。当父母老了,不能自食其力的时候,如果儿女不好好赡养他们,他们还能依靠谁?所以,儿女对父母,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,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需求,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,使他们得以安乐愉悦。   社会提倡孝敬父母,但不是连父母的错识都要顺从。当父母做错了事时,做儿女的应该怎么做呢?   孔子认为:“事父母几谏。见志不从,又敬不违,劳而不怨”。大意是说子女在父母有错时,应该温柔婉转地规劝父母;当规劝而父母不接受时,为人子女者仍要顺从父母,孝敬父母,而不忤逆对抗。孔子又认为,子女对于父母违背道义的言行,既不怨又不谏,甚至盲目顺从,乃是不孝行为。由此可见,从古至今的孝德都提倡:子女对父母绝不能无条件地绝对服从。我们反对不分是非曲直,盲目地服从父母的命令,当发现父母的错误时,子女对父母有谏诤的义务,使父母不离善道,即是孝。相反,如果一味地遵从父母命令,则是愚孝。   对于父母的错误,子女在谏诤时,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,讲话不带情绪,不给脸色。要善于谏诤,在感情上不伤害老人,不抱怨老人,不憎恨老人。应和父母一起分析错误的原因,鼓励他们认识问题,改正错误。对于脑子转弯慢、认错态度差的父母,我们也应持等待的态度,切忌简单粗暴,更不能上纲上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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